安徽今辰医药有限公司,坐落于巢湖市向阳南路安徽佳龙食品有限公司院内。现就安徽今辰医药产品孵化中心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设计院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安徽今辰医药产品孵化中心项目
二、标书工期: 60 个工作日。
三、本次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资质,以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评选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
评选时间:2022年7月15 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应在评选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评选地点。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评选地点安徽今辰医药有限公司,(巢湖市向阳南路安徽佳龙食品有限公司院内)。
六、本投标邀请在公司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徽今辰医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经理、黄经理
联系电话: 0551-82314063 0551-82312289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方案和招标实施方案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5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踏勘现场
1.6.1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招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人。
3.1.1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
(6)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简历表
(7)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8)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申请失效。
3.3.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相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3.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应密封完好(包装形式不限),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投标人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规定的地点评选。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评选:
(l)公布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评选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宣布投标文件评选顺序;
(4)按照宣布的评选顺序当众评选,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招标评选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招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选结束。
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七人,由公司高管代表、公司党支委、公司纪委、生产、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去掉其中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的算术平均分最高者为推荐的确定中选人。
7.2 中选通知
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投标人发出或通知中选结果。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1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